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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退单情形列举

 

情形1、发票不规范

    1、未加盖发票专用章或加盖其他印章。

    2、发票抬头非“扬州大学”(机票、车票等必须实名制的除外)。

    3、发票开具不明晰,且无加盖供货或服务单位公章的清单。

4、无效发票。

(1)国家地方税务局监制的发票(2017年已停止使用);

(2)重复报销的电子发票。

5、非法票据(虚假发票)

情形2、购买教学科研设备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情形3、票据超过报销时效

当年票据延期至次年7月底前未报销;国内差旅费超过半年未报销。

情形4、票据时间、经济业务内容与所附凭证之间逻辑性错误

例1:公务接待中,所开票据时间为2018年3月1日,公务接待审批表及审批清单中为2018年3月5日,则为时间上的逻辑性错误,应当先审批。

例2:在网上竞价时的成交日期是2018年5月15日,而发票开具日期为2018年4月5日,也为时间上的逻辑性错误,应当先竞价。

情形5、签字手续不全

1、购物发票未能有经办人、验收人(证明人)、批准人三个人签字。

2、经费负责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经办的事项未能有其他负责人证明或加签。

3、纵向科研经费单笔一次性支出超过1万元的,横向科研经费超过5万元的,未经单位分管领导加签。

情形6、超过结算起点(1000元)未通过单位转账,且未提供支付记录

单张发票(包括连号的多张发票)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业务,未通过单位转账,也未提供刷卡单、微信或支付宝截图等。

情形7、网上购物未提供清单

网上购物无论金额大小未提供购物清单或订单截图。

情形8、发票与清单不符

报销发票的金额、内容、供货单位与提供的清单不一致。

情形9、缺少招投标或网上竞价手续

1、购买5万元以上的商品或服务,无招投标或网上竞价手续(网上竞价限20万元以内)。

2、除纵、横向科研经费以外,购买单价或单品种批量价值1000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商品,未通过采管平台进行网上竞价。

3、购买本科实验教学材料及低值易耗危化品,未附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管理系统生成的入库表单。

情形10、合同原件未审签,未盖章

1万元以上的维修工程合同,5万元以上的商品和服务合同未经审计处审签;签订的合同、协议未加盖双方单位公章。

情形11、版面费报销手续不全

1、发票上未注明期刊名、文章题目及第一作者。

2、个人垫付的未提供支付记录。

情形12、以外币结算的业务报销手续不全

1、相关的内容未翻译成中文。

2、未加盖国际处汇率章。

情形13、国内差旅费报销手续不全

1、出差事由不具体,出差人职称(务)不明确。

2、参加培训、会议未附通知。

3、未提供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和登机牌。

4、住宿费发票未标注天数、人数、标准等详细信息。

情形14、邀请专家来扬报销费用手续不全

报销餐费缺少专家邀请函、审批表、审批清单,报销住宿费缺少专家邀请函、审批表、酒店开具的盖有印章的住宿清单。(除横向科研经费外)

情形15、会议费报销手续不全

缺少下列材料:会议决算表(管理类会议还应提供预算表);会议通知;参会人员签到表原件;费用原始票据、清单(须加盖服务单位印章)。

情形16、出国经费报销手续不全

缺少下列材料:政府批件(外籍人士、学生、离退休人员除外)、邀请函、《扬州大学教职工出国(境)申请表》、《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护照及出入境记录、原始票据(外币须加盖国际处汇率章)。

情形17、劳务酬金发放手续不全

1、缺少下列佐证材料,主要包括:劳务的时间;讲课、讲座的内容、课时数量和标准等;评审(标)专家签到表原件;考试的名称、场次数量,命题、阅卷的份数等。

2、未通过薪酬发放申报系统预约。

情形18、学生酬金发放手续不全

1、   未提供工作内容及工作量。

2、   未通过薪酬发放申报系统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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