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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学校关于出版(教材)基金及骨干教师、青蓝工程、新世纪人才等经费审批规定

    出版基金审批部门分别是:本科教材为教务处,研究生教材为研究生处,自然科学类学术著作为自然科学处,人文社科类学术著作为人文社科处。
    骨干教师、青蓝工程、新世纪人才经费须经校人事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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