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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财务处公开招聘财会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扬州大学财务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劳务派遣的财务会计人员。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品行端正,立德树人,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较好履行岗位职责;

(四)2023年应届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已取得相应学位;

(五)专业及能力要求:国(境)内全日制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熟练财务应用及Office办公软件。

二、岗位及要求

财会岗2名,其中外勤岗1名(宜男性)。

三、资格审查

财务处根据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考核的应聘人员名单,并以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

四、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3922--202392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扬州大学财务处办公室 (荷花池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N401),现场报名。

3.应聘材料:

⑴个人简历;

⑵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面试时审核原件)。

⑶财务处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纸质版和电子版

(二)考试要求

  1.笔试时间及地点:参加笔试人员及笔试的时间、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人数按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及面试的时间、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

五、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并组织体检。

六、公示和聘用

⑴公示。根据考核、体检结果,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⑵聘用。对公示期间没有异议的应聘人员,与扬州润扬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用工合同,聘用人员日常管理由扬州大学财务处统一管理。

七、培训及试用

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跟班上岗试用,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正式聘用。

八、日常考核和待遇

⑴考核及福利参照《扬州大学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⑵待遇从优,个人薪酬包括月基本工资、月度绩效考核和年终绩效考核等,五险一金按国家规定缴纳。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扬州大学财务处办公室

联系人:徐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514-87973515

单位地址: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扬州大学荷花池校区)


附件:财务处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DOC


扬州大学财务处

202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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